为了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对《广州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草案)》中的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立法听证。现将立法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用现场听证会与网上听证会相结合的方式,现场听证会全程在腾讯大粤网上进行转播,网民可随时在网上浏览听证情况,对听证事项、辩论议题和陈述人的观点表示赞成或反对,并发表具体意见。
二、现场听证会时间
2018年8月14日(星期二)上午
三、现场听证会地点
广东迎宾馆
四、听证事项
(一)老旧房屋由于年久失修,外立面出现脱落、异常变形等安全隐患,影响公共安全,应该由谁负责修缮?
(二)被鉴定为是危险房屋的,一般根据损坏程度分四类进行处理:一是观察使用;二是处理使用;三是停止使用;四是整体拆除。观察使用和处理使用的危险房屋是否可以出租,是否可以作为经营场所?
五、听证代表的组成和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的组成
听证代表共15人,由以下类别组成:
1.市民代表6人;
2.行业协会代表4人;
3.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人;
4.专家代表3人。
(二)听证代表的产生方式
听证代表根据报名产生,报名人数超出15人的,以抽签方式确定各类别的听证代表;报名人数低于15人的,剩余的名额将由听证会组织者直接邀请相关人员或有关组织代表确定。听证代表经确定后将另行公告。
六、报名办法
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社会各界人士、有关组织代表可在2018年7月31日下午5:00前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一)传真:020-83125287;
(二)电子邮箱:gzlfgc@126.com。
报名作为听证代表的,需要提供以下真实信息:
(一)姓名;
(二)工作单位;
(三)身份证号(可以在被选定为听证代表后再提供,须参会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
(四)大一寸照片(可以在被选定为听证代表后再提供);
(五)联系电话;
(六)对各听证事项的观点和详细理由。
七、听证旁听人
社会公众可在2018年7月31日下午5:00前通过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并在报名时提供以下真实信息:
(一)姓名;
(二)工作单位;
(三)联系电话。
听证会组织者将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确定听证旁听人数量及名单。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