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年久失修、风水日晒、人为损害、自然灾害的多种因素引起房屋下层、裂缝、漏水的现象,因此我们普通将其称为存在危险的房屋,为了确定房屋是否可以继续适合居住或者是否需要维修,会对做房屋年代鉴定和危房鉴定,但对平常老百姓而言如何鉴定不知,只能交由他人来办,那么在鉴定房屋过程有哪些流程呢?
一、将存在危房或需要鉴定的房屋委托他人处理
作为委托人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明资料、房屋的设计高徒、地质报告但以及原始建筑的技术资料等等,而有对房屋进行改造则要提供改造后的设计图,对于三无的房屋或者对楼层的叠加以及年限的使用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报告,而受理人要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对房屋进行范围性的坚定,且双方并签订好委托协议书。
二、把需要鉴定的房屋进行勘察和检测
房屋勘察分为了资料和现场以及补充调查三种,根据房屋的实际问题和施工情况以及现状状况作为主要的调查问题,资料和现场勘察是作为主要鉴定的形式,可以很好的对当前房屋的问题进行了解,结合现有的资料和状况制定一套能够对危房畸形分析的依据,在前者不能很好的找到确切的方案可以进行补充调查的方式,当然在调查过程可以先初步后详细的方式,对房屋侦查的现有资料和现状进行整合。
三、在房屋经过勘察和检测后要重新进行复核验算
结合现场的实际检测状况从而获得房屋构件材料的实际尺寸、强度和构成结构,根据规定的建筑规范对构件各个方面进行复核验算,但只有测试出来的现场结果和原型设计一样,才能按照欧原设计稿进行验算。
四、房屋年代鉴定和安全鉴定中的处理提议
检测出房屋整体问题时需要对其畸形修缮或者加固,但在要结合房屋实际的原则性问题。而对于被视为危房在使用时要对其观察、处理、停止或者直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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