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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性鉴定依据建筑年代如何界定的

时间:2020-12-28  浏览量:189

随着时代的变迁发展房屋年代鉴定,城市的建筑也有不断崛起,房屋建筑也有按照不用的建筑年代进行了分类房屋年代鉴定,不同年代的房屋其性质也不同,您了解房屋都有什么划分么?

在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中,可根据资料情况、房屋建筑现状和住宅建筑用途的重要性分为以下三类:

1符合以下状况时,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种类能划为Ⅰ类:1980年及之后建造的、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建筑,具有有效建设资料,房屋建筑现状良好,房屋建筑使用用途与设计相符;

2符合以下状况之一时,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种类能划为Ⅱ类:

1)1980年及之后建造的、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建筑,具有有效建设资料,房屋建筑情况良好但使用用途与设计不相符,或住宅建筑的使用用途与设计相符但住宅建筑情况通常;

2)1980年以前建造的、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建筑,具有有效建设资料,房屋建筑状况良好或通常,房屋建筑使用用途与设计相符.

3符合以下状况之一时,房屋结构综合安全性鉴定种类可划为Ⅲ类:

1)1980年及之后建造的、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建筑,无有效建设资料或关键资料缺乏;或虽有有效建设资料,但住宅建筑情况较多;

2)1980年以前建造的、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的建筑,无有效建设资料,或住宅建筑情况较多,或住宅建筑使用用途与设计不相符;

3)抗震设防类别为甲类或乙类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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