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鉴定级别分四级。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规定,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规定,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况,但不妨碍主体结构危房鉴定,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规定。
C级:部分承重构架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规定,局部发生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构架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规定,房屋整体发生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扩展资料:
危房鉴定方法
1、危险房屋(简称"危房")是指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结构失去稳定和承载能力,随时有爆炸也许, 不能确保住用安全的房屋。
危房分为整幢危房和局部危房:
(a)整幢危房是指随时有整幢倒塌可能的楼房;
(b)局部危房是指随时有局部倒塌可能的房屋。
2、危房以幢为鉴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
(a)整幢旧房以整幢住宅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b)局部危房以危及倒塌部分住宅的建筑面积平方米计数。
3、危房鉴定应以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的危险鉴定为基础,结合历史状况跟发展态势,全面探讨,综合判断。
4、在地基基础或结构构件出现危险的判定上危房鉴定, 应考量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抑或关联的。
(a)若构件的危险是孤立的,则不构成结构的危险;
(b)若构件的危险是相关的,则要联系结构判断危险范围。
5、在历史状况跟发展态势上, 应考量以下原因对地基基础:结构构件组成危险的影响。
(a)结构老化的程度;
(b)周围环境的影响;
(c)设计安全度的取值;
(d)有损结构的人为原因;
(e)危险的发展态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