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鉴定房屋位于上海市某某路。该住宅约建成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为地上三层砖混结构房屋,该住宅总厚度39.840m,总长度11.540m,总建筑面积约1405m2。房屋建成后作为房间使用,基本开间主要有3.6m×4.8m;3.6m×1.7m等,一层层高为2.90m,二层层高为2.8m,三层挑高为2.9m,出挑檐楼梯间层高2.70m。承重墙采用轧制普通砖和混合水泥抹灰,厚度为240mm。基础为条形基础,房屋四角和楼梯间四角均设有构造柱,每层内外墙均设有圈梁。
经调查,房屋自建立以来始终成为宿舍使用,未出现过事故等妨碍,目前房屋主体构架基本完好,屋面隔热保护层及防潮基本完好。
本次房屋安全鉴定结论如下:
1、被鉴定房屋主要存在某些窗边墙体局部缺失,墙面粉刷起皮剥落,墙角渗水,梁底粉刷起皮剥落,预制板拼缝开裂等受损。主体构架基本完好。损坏原因主要为房屋自然损坏、环境制约等。
2、经变形测量,房屋整体倾斜率和相对高差倾斜率在完善限值以内。
3、采用回弹法测定混凝土抗压强度,综合评估混凝土抗拉强度推定值在16.1MPa~29.7MPa之间,该住宅一层~三层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可评估为MU15。该房屋混合砂浆强度最小值为M3.2。
4、经抗震构造机制核查,受检房屋各项构造机制基本满足规范规定。
5、经抗震验算,房屋外墙竖向承载力和抗震承载力满足规范规定。
6、经抗震措施审查和抗震承载力验算,该建筑无法满足后续使用40年B类建筑抗震要求。
本次鉴定房屋位于上海市某某路。该住宅约建成于上个世纪90年代,为地上三层砖混结构房屋,该住宅总厚度39.840m,总长度11.540m房屋年代鉴定,总建筑面积约1405m2。房屋建成后作为房间使用,基本开间主要有3.6m×4.8m;3.6m×1.7m等,一层层高为2.90m,二层层高为2.8m,三层挑高为2.9m,出挑檐楼梯间层高2.70m。承重墙采用轧制普通砖和混合水泥抹灰,厚度为240mm。基础为条形基础,房屋四角和楼梯间四角均设有构造柱,每层内外墙均设有圈梁。
经调查,房屋自建立以来始终成为宿舍使用,未出现过事故等妨碍房屋年代鉴定,目前房屋主体构架基本完好,屋面隔热保护层及防潮基本完好。
本次房屋安全鉴定结论如下:
1、被鉴定房屋主要存在某些窗边墙体局部缺失,墙面粉刷起皮剥落,墙角渗水,梁底粉刷起皮剥落,预制板拼缝开裂等受损。主体构架基本完好。损坏原因主要为房屋自然损坏、环境制约等。
2、经变形测量,房屋整体倾斜率和相对高差倾斜率在完善限值以内。
3、采用回弹法测定混凝土抗压强度,综合评估混凝土抗拉强度推定值在16.1MPa~29.7MPa之间,该住宅一层~三层烧结普通砖强度等级可评估为MU15。该房屋混合砂浆强度最小值为M3.2。
4、经抗震构造机制核查,受检房屋各项构造机制基本满足规范规定。
5、经抗震验算,房屋外墙竖向承载力和抗震承载力满足规范规定。
6、经抗震措施审查和抗震承载力验算,该建筑无法满足后续使用40年B类建筑抗震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