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屋安全评估鉴定中心,,福州市危房安全评估鉴定机构
房屋安全检查鉴定具体过程如下:
现场勘查
(1)房屋概况调查
(1.1)调查及记录房屋的名称、地址、座向、产权人、使用人、承租人、建筑年代、改造年代、用途、层数及结构方式。
(1.2)调查及记录房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
(1.3)调查及记录房屋内墙、外墙、天花饰面、室内地板及家具设备等装修情况。
(2)现场检查、检测内容
(2.1)地基基础检查
检查、记录房屋室内外地台、各墙柱脚是否有破损开裂现象,地基基础是否形成不均匀沉降而导致下部结构屋盖出现破损及变型等异常现象。采用“DJD2-1GC”型电子经纬仪对该住宅转角部位竖向钢梁倾斜率或偏差比值进行检测,采用“DSZ2”水准仪对该住宅转角部位竖向钢梁进行沉降监测,以确认该房屋主体整体是否出现不均匀沉降现象及房屋沉降是否趋于稳固,并认定该损毁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妨碍。
(2.2)钢筋混凝土检查
检查、记录钢筋混凝土构件是否发生显著的受力变形及断裂破损等异常现象房屋鉴定,对受损(包括:开裂、变形、保护层剥落、露筋、钢筋腐蚀程度等)构件外形状态进行拍照记录,并认定该损毁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妨碍。
(2.3)砖墙砌体检查
检查、记录砖墙砌体是否发生显著的受力变形及断裂破损等异常现象,对受损(包括:开裂、变形、风化、弓凸等)构件进行拍照记录并认定该损毁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妨碍。
(2.4)、木结构检查
检查、记录木结构是否发生倾斜、下垂、侧向变形、腐朽、裂缝及节点是否发生开裂、脱榫等损毁现象,并认定该损毁现象是否对房屋安全构成妨碍。
(2.5)装修部分检查
(a)检查、记录内外墙及天花板的批荡层是否出现风化、空鼓、起拱、脱落及爆裂等受损现象。
(b)检查、记录楼地板饰面是否出现裂缝、起拱、起砂和断裂等受损现象。
(c)检查、记录门窗是否发生变形、开裂、木质腐朽、铁件锈蚀等损毁现象,使用是否灵活。
(2.6)设备部分检查
检查、记录水电设备使用用途是否正常;卫生用品零件破损、残缺;电照设备的新旧、完损、电线老化、绝缘等状况。
编写鉴定报告书
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房屋鉴定,依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对房屋的完损等级作出评估,对不满足安全性要求的房屋构件提出可靠的处置建议,并撰写鉴定报告书。(备注:对于危险房屋,将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版)进行危险性等级评估)。
注:施工中或施工后房屋安全鉴定是在施工前鉴定的基础上对原有损坏进行对比,分析项目施工对房屋是否产生妨碍。
本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