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 身份证
二、被鉴定房屋基本状况
房屋名称 房屋地址
原设计用途 建 筑 面 积
建造年代结构类别 层数 产权所有人产权证编号 备注
三、申请鉴定内容申请人承诺:本人(单位)已详知《申请须知》所有内容愿按鉴定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按要求承担所需费用,并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可信房屋年代鉴定,因提供的资料与房屋实际状况不符,导致鉴定结论与实际不符,本人愿意分担全部责任。

申请人(鉴章)
年 月 日
申请须知:1、被鉴定房应附有平面图,图上注明内外墙及厚度,多楼房另附总平面图。

2、鉴定时,应由熟悉房屋历史或房屋状况的人员陪同,被鉴定房屋的门需要全部打开房屋年代鉴定,以便鉴定人员查勘。
3、申请人须配合鉴定人员对房屋隐藏部位做出必要的开凿检查。
4、申请人(单位)办理申领时,需递交房屋产权证和经办人身份证及出租协议复印件各一份。

5、办理鉴定手续时,申请方按要求缴交鉴定费。
6、申请人(单位)接到鉴定工作完竣通知后,应在五日内领取鉴定报告,超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鉴定档案不予返还。
7、受理申请后,客户中途撤销申请,鉴定费不予返还。
8、申请人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名字:座落地址应该填写路名及门牌号。
9、产权性质指全民、集体、私有及其他:房产关系是申请人与住宅的关系指所有权人(含产权共有人、经营管理人等)或使用人(含租赁人、拨用人等)
10、房屋使用人对房屋进行改造的,必须提供房屋所有人同意改造的书面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