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危房随处可见。那么问题来了,你了解危房鉴定流程是哪个吗?农村危房鉴定程序中必须留意这些事项呢?下面就让我来为你们简单的介绍下。
危房鉴定流程
1、申请
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能向危房鉴定合法机构--市、县人民政府房产行政专员部门成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以下简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递交。
2、鉴定
鉴定机构接到鉴定申请后,应即时进行鉴定。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受理委托:按照委托人要求危房鉴定,确定房屋危险性鉴定内容与范围;
(2)初始调查:收集调整以及预测房屋原始资料,并对现场进行查勘;
(3)检测验算:对房屋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必要的状况下,还可以运用设备检测和结构验算;
(4)鉴定评级:对调查、查勘、检测和验算的数据资料进行全面探讨,并综合评估,从而确认其危险等级;
(5)处理建议:对被鉴定的房屋,应强调原则性的处理建议;
(6)出具报告:报告式样应依照附录A的要求。
农村危房鉴定程序中必须注意的事项:
1、严厉掌握改造方针
各地区要根据优先协助住宅更风险、经济很贫困农民处理更根本安全住宅的规定,坚持抨击“公平、公平”准则,严厉施行农户自愿请求、乡民会议或乡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阅、县级批阅等补助方针确定程序,规范补助方针的审阅批阅。一起树立完善公示准则危房鉴定,将补助方针根本信息与查看成果在村务揭露栏公示。县级政府要组织做好与经赞同的危房改造居民签订合同或合同作业,并未经农户赞同揭露其有关信息。
2、严厉实行建造完善
村庄危房改造应执行最低建造要求,改造期间别墅须建筑面积恰当、首要部件合格、房子结构安全并且根本功能完全。准则上,改造后房屋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13㎡;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之内,可根据家庭数量恰当调整,但一人以上农户的户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