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
Standardforappraisalofreliabilityofcivilbuildings
GB50292-2015
主编部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广州正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施行日期:2016年8月1日

广州正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告
第1006号
广州正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公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292-2015,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2.2、5.2.3、5.3.2、5.3.3、5.4.2、5.4.3、5.5.2、5.5.3条为强制性条文房屋可靠性鉴定,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广州正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
前言
根据广州正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规定,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心得,参考有关国内标准跟国际标准,并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跟符号;3.基本要求;4.调查与测试;5.构件安全性鉴定评级;6.构件使用性鉴定评级;7.子单元安全性鉴定评级;8.子单元使用性鉴定评级;9.鉴定单元安全性及使用性评级;10.民用建筑可靠性评级;11.民用建筑适修性检测;12.鉴定报告编写要求。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确定了鉴定的目标使用寿命;增加了结构耐久性评估标准;增加了缺乏施工验收资料房屋的鉴定;增加了振动对上部结构制约的鉴定;简化了上部结构模式安全性鉴定方式;放宽了下部承重构架不便于承载的侧向位移评定标准。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房屋可靠性鉴定,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广州正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管控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详细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地址:成都市一环路北三段55号,邮编:610081)。
本规范主编单位: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广州正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同济大学
湖南大学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重庆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
武汉大学
福州大学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陕西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广州正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正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正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正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本完善主要制定人员:梁坦赵崇贤王永维吴体梁爽吴善能施楚贤罗永峰王庆霖高小旺卢亦焱陈大川林文修林信虎卜良桃董振平古天纯雷波李海旺戴国欣吴小波毕琼张坦贤何英明黎红兵刘延年温斌
本完善主要审查人员:刘西拉高承勇邸小坛李德荣江世永陈宙张鑫完海鹰张书禹李瑞礼弓俊青

